我们收养了一个福利院的孩子,视如己出,他今年4岁多了。记得曾看过一期您的心理访谈,建议在孩子5岁前或18岁后告诉孩子真相。我们现在非常矛盾,不忍心告诉孩子真相。但等18岁以后再告诉孩子,感觉又太残酷了。(上海 天天)
李子勋回复:
我在《心理访谈》说到的是父母离婚在什么时候告诉好,对离婚这个事实来说,让孩子越早知道,越能够心理正常化,对过继或者领养需要另外的思考。4岁多的小孩,尤其是经历了福利院,他会保留一些对环境与对人的记忆。1~2岁是孩子形成依恋心理的重要时期,福利院的某个人会成为孩子的“客体依恋”的关系人,虽然在那样的环境里,孩子不能固化地把依恋给某个人,但依恋的能力还是可以发展起来。孩子说他是你肚子里生出来的,一方面可以理解这是他依恋的一种表现,也可以看成在依恋期未能满足的一种过度补偿,这是儿童自己对自己表达的“幻想”。
原则上,我们不要“揭穿”孩子的幻想。当一个信息被接受,并多次重复时,孩子内心可以把它接纳为真实,而这样的真实会给他极大的安全、信任与归属感。孩子在这样的感觉里更能够自如地接纳你们,以完成他未曾完成的心理发展任务。由于考虑到补偿的情绪比原生的需要更强烈,你们更要投入关注,无条件地爱他、接受他。不要因为他乖、听话、懂事才爱他。这样的孩子,早年没有完成依恋,会对爱很敏感,容易被挫败,所以对你们要求也许会多一些。
(责任编辑:zyc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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